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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文山區於106年11月19日清晨發生一起汽車竊盜案,歹徒隨意竊取路邊車輛,並趁被害人尚未發現之際,使用被害人放置在車上信用卡盜刷購買大量商品,待被害人發現車輛失竊,又接獲銀行簡訊通知信用卡遭盜刷後,氣急敗壞向警方報案,希望警方一定要查獲竊嫌。 文山第一分局接獲報案後立即由偵查隊與轄區復興派出所共組專案小組,發現嫌犯十分狡猾,於竊取車輛後,立即至桃園地區賣場盜刷被害人的信用卡,為了躲避警方查緝,並隨機竊取路邊停放車輛的車牌懸掛,在大台北地區以打破車窗竊取車內財物之方式作案,增加警方查緝困難,經警方不斷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並派員於轄內擴大清查同型車輛,發現該部贓車曾經過本轄興隆路四段一帶,且懸掛之車牌係屬失竊車牌,立即由該分局復興派出所副所長親自率員前往附近埋伏,於12月2日凌晨,發現竊嫌出現駕車尋找作案目標,隨即尾隨該車並通報線上警力支援,竊嫌發現警方於後方追緝,即加速往山區逃逸,經線上警力包抄得宜,嫌犯於貓空山區駕車失控翻車,隨即遭警方壓制逮捕車上的林嫌及蔡嫌2人,並於該車上起獲偽造身分證件及第二級毒品大麻,全案宣告偵破。 警方調查發現,林嫌目前分別因毒品及竊盜案,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等單位發布通緝在案,蔡嫌亦有毒品刑案紀錄,2嫌涉嫌大臺北地區多起打破車窗竊取財物案,對於偷車及偽造文書等犯行坦承不諱,並訝異該車已經換牌過2次,警方還是能循線找到行蹤。全案經偵訊後,先將林、蔡2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竊盜、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並將持續擴大清查偵辦中。 文山第一分局表示,警方逮捕林嫌到案後,林嫌將因前案判決確定必須入監服刑,有效防止林嫌持續行竊,維護轄區治安環境。另外再次呼籲,貴重財物及身分證件勿放置於汽、機車內,以免給歹徒可趁之機,犯罪切勿心存憢悻,以身試法,對於所有不法案件,警方定當全力查緝,絕不縱容,確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圖說:臺北市文山第一分局復興派出所長張伯榮。
毒犯偷車換牌逃竄犯案 員警賣力查緝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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